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管理,确保教学质量,严肃教学纪律,维 护正常教学秩序,使教学管理有章可循,有法可依,杜绝教学责任事故发 生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《中 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《事业单 位人事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 652 号)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 (人社部发〔2023〕58 号),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。
第二条 教学责任事故是指在教学环节或教学管理过程中,由于教师 或教学管理与服务人员因工作失职、渎职或违反有关工作纪律,破坏教学 工作秩序,影响教学过程和教学质量,在师生中及在社会面造成不良影响 的事件。
第三条 教学责任事故分为理论教学类(A 类)、实践教学类(B 类)、 课程考核与成绩管理类(C 类)、其他教学管理类(D 类)、教学保障类 (E 类)五类。
第四条 为实现教学中心地位,根据事故性质和所造成后果的影响程 度,教学责任事故分为:三级教学责任事故、二级教学责任事故、一级教 学责任事故。
第五条 教学事故如系当事人遇到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,经查实后, 可视情节降低处理级别或免于处理。
第二章 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程序
第六条 教学责任事故被发现、举报后,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牵 头组织相关部门和学院开展调查。调查时可要求责任人及责任人所在单位 作出书面说明,填写《yl8cc永利官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表》。调查结束后, 将调查结果转教务处。
第七条 教务处牵头对事故的性质、类别、等级作出认定,并提报学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研究。
第八条 经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构成教学责任事故的,由教师工 作处提出处理意见,并报学校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。
第九条 教师工作处将学校处理意见送达教师本人及所在二级学院 (行政人员同步送达所在部门)。
第三章 教学责任事故的处理
第十条 三级教学责任事故:在全校进行通报批评,对事故责任人扣 发奖励性绩效 1500 元,当年不得评优;二级教学责任事故:在全校进行 通报批评,对事故责任人扣发奖励性绩效 3000 元,当年不得评优;一级 教学责任事故:按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规定》(人社部发〔2023〕58 号)给予处分。
第十一条 一年内累计发生两次下一级教学责任事故,第二次按上一 级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和处理。
第十二条 人事处、教师工作处及相关二级学院等单位负责执行学校 处理意见。
第四章 申诉与仲裁
第十三条 责任人对教学责任事故的认定与处理有不同意见时,可在 接到学校处理决定之日起 30 日内,通过所在单位,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诉。
第十四条 申诉由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办公室受理。
第十五条 学校教师申诉委员会办公室接到申诉后,会同相关部门及 事故责任人所在二级单位对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及处理结果进行复议,报请 学校院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议后,做出复议结论。
第五章 附 则
第十六条 本办法适用于yl8cc永利官网所有任课教师(专任教师、行政兼 课人员)、教学管理人员、教学辅助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。
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教学活动,未尽事宜,由学校研究决定。
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、教务处、教师工作处 负责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执行。原《yl8cc永利官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与处理办 法(修订)》(安学院发〔2023〕5 号)废止。
附件:1.yl8cc永利官网教学责任事故分类与级别届定情节一览表 2.yl8cc永利官网教学责任事故认定处理表